十誡最後一誡,不可貪戀人的房屋,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這一誡和前面幾誡有密切的關聯,前面幾誡都有外在行為可以來確定是否違反誡命,第十誡則是處理我們內心的動機。上帝關注我們的不單是外表的行為而已,更看重我們的內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