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察經文中的『結構律』:聖經作者常有意或無意按某一法則來表達思想稱之為結構律。重複律、相對律、比較律、因果律、列舉律、總括律及平行律。第一個律:重複律,重複出現凡樂意奉獻的(出埃及記35章5、21-22、26、29節);重複出現耶和華與他同在與盡都順利(創世紀39章2-3、21、23節);重複出現一句話(馬太福音8章5-8、16節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