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出埃及記第37章10-29節)他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,長二肘,寬一肘,高一肘半,又包上精金,四圍鑲上金牙邊。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梁,橫梁上鑲著金牙邊,又鑄了四個金環,安在桌子四腳的四角上。安環子的地方是挨近橫梁,可以穿槓擡桌子。